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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属施工类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指引(试行)》(宁国资委〔2022〕30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6-08 09:36 来源:宁德市国资委
 促进企业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督促所出资企业切实推动权属施工类企业提升资质、增创效益加强对施工类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宁德市国资委印发了《宁德市属施工类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指引(试行)》(宁国资委〔2022〕30号,以下简称《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指引制定背景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提高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市属施工类国企提升资质、增创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结合市属施工类国有企业特点,制定了本指引。

二、指引的主要内容

指引共分五章十六条,结构框架如下:

(一)总则(第1-5条)。主要内容包括:指引制定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和遵循原则。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第6-8条)。主要内容包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形式、指标及具体计算方法、考核程序等。

(三)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第9-11条)。主要内容包括: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及具体计算方法、考核程序等。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第12-13条)。主要内容包括:年度、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及考核奖惩措施。

(五)附则(第14-16条)。主要内容包括:所出资企业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指引的解释权及实施日期等。

三、指引主要特点

(一)突出“一企一策”考核。指导所出资企业充分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施工类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一企一策”地开展考核工作推动权属施工类企业提升资质、转型升级、增创效益的成效作为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重要指标,落实到位

(二)坚持以效益为导向对施工类企业年度考核突出以效益为导向,经济指标权重应不低于70%,在考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指标的基础上,细化“竣工结算工程项目利润率”考核,增加“应收款项回收率”管控,强化成本费用控制,督促权属企业严把采购关、缩短工期、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合理控制企业人工费用、降低财务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三)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对施工类企业年度考核强化管理绩效指标考核,增加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劳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化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风险管控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追责倒逼企业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落实责任。同时,对所出资企业权属一级施工类企业负责人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建立任期考核制度,落实短期和中长期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施工类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围绕提升资质、追回长期应收款项等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设置加扣分考核指标,推动企业攻坚克难。同时,对考核结果进行分等分级,强化激励惩罚措施,将考核结果与施工类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提拔任用紧密挂钩,落实企业负责人“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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