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陈凌旭同志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并为法定代表人;
提名陈静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陈钦的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免去杨林春的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郭嘉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请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