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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考评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28 09:49 来源:宁德市国资委

各所出资企业、闽东电力党委(支部):

经委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考评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市国资委党委将于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各所出资企业、闽东电力党委(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开展考评。考评结果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内容

 

 

 中共宁德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督促推动国企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的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推动市属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升,走前头、作表率,按照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基础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宁委办〔2018〕4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市属国企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以下简称“党建考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突出结果导向;坚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简便易行、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  开展党建考评的对象是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重点是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党组织。

第四条  开展党建考评要聚焦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注重实绩实效,突出关键指标,重点考评落实企业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等方面情况,具体内容每年由市国资委党委结合实际确定。

第五条  党建考评采取日常考评、实地考评、述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一)日常考评(10%)。对所出资企业、闽东电力党委(支部)日常性工作任务开展完成情况不定期专项调研,每年底进行汇总分析,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实地考评(80%)。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由市国资委党委成立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查看原始会议记录及能体现相关工作的原始资料,不安排听取工作汇报,视情况安排个别访谈、测验。

(三)述职考评(10%)。每年进行一次,各所出资企业、闽东电力党委(支部)书记每年向市国资委党委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述职评议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评重要内容。

实行工作奖惩制,对参与市级及以上理论宣讲比赛、主题征文、“微党课”评选等项目获奖的,以及企业党建特色品牌的经验做法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的,予以适当加分;对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年度内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的,予以适当扣分。

第六条  市国资委党委综合日常考评、实地考核和述职考核等情况,汇总考评得分,考核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得分的内容之一。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一级指标

考评内容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24分)

1.党委重视抓企业党建(6分)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2分);
    2.落实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建工作部署情况。召开会议研究企业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或措施,并组织实施(2分);
    3.建立督查党建工作机制,2019年对下属企业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2分)。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4分)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评议报告及干部考核内容(2分);
    2.做好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分);

3.健全领导体制及经费保障(4分)

    1.健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抓好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2分);
    2.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议事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规则和程序,确立党组织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1分);
    3.建立国企党组织工作经费制度化开支渠道,把基层党建经费纳入经营业绩预算,认真落实专项经费,加大基层组织阵地、设施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投入(1分)

4.落实问题整改及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5分)

    1.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指出问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上级点评、群众评议的问题,党建工作检查通报问题,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并认真抓好问题整改(2分);
    2.开展各所出资企业党委(支部)党组织书记和下属企业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并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3分)。

5.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创新(5分)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基层党建示范点、理论进基层示范点的培育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分);
    2.加强企业党建特色品牌建设,按“一领域一特色、一支部一亮点、一示范一品牌”制定实施方案,精心打造企业党建品牌,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在各大宣传载体平台发表企业党建品牌特色的报道(3分)。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分)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分)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中心组学习主线,加强宣讲宣传、深化研究探讨,持续兴起学习热潮(2分)。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下党乡亲回信重要精神,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在本集团全面开展宣传宣讲工作,围绕“学回信、悟初心、担使命、促发展”,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党员谈感想、说体会、聊心得(2分)。

2.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4分)

    1.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每次不少于2人发言,对市委要求学习的内容应学尽学,学习时间有保证(2分);
    2.中心组学习管理规范,学习档案材料完整,有制度,有计划,有笔记,有考勤(2分);

3.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4分)

    1.按照“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国资委党委和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分);
    2.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的要求,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2分)。

4.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3分)

    1.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好四个准备工作;会上落实四个程序,按照要求撰写发言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报告和通报会议情况,并抓好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每半年通报整改落实情况(3分)。

5.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5分)

    1.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1分);
    2.会议突出主题,参会人数达到要求,检查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1分);
    3.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分);
    4.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对党员的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理(2分)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32分)

1.规范支部班子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5分)

    1.党支部设置规范、班子健全,按期换届(2分);
    2.对2018年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回头看”,是否出现整顿后反弹现象,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改措施(1分);
    3.对2019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顿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销号管理(2分)。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分)

    1.严格按照规定,党支部每3个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个月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每位领导干部每年为党员讲党课至少1次(4分);
    2.全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1分);
    3.围绕“坚决维护核心,践行初心使命”这一主题,七一前后在党支部中开展1次党日活动。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党日不少于1次(1分)。
    4.把“三会一课”融入支部主题党日,每年安排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4次,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在主题党日为党员讲1次党课,依托主题党日,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不少于1次(2分);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党群共建、结对帮扶(3分)

    1.充分发挥党组织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党群共建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等活动,丰富广大职工文化生活(2分);
    2.结合市属企业挂钩帮扶,组织与挂钩村或选派干部驻村蹲点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以党建帮扶助推精准扶贫,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做出积极贡献(1分)。

4.落实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10分)

    1.按照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部署要求,有序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取得成效(5分);
    2.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学习(1分);
    3.加强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更新“党员e家”基本信息(1分);
    4.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1分);
    5.采取多种方式查找失联党员,建立台账,对失联党员稳妥处置(1分)。
    6.落实登记通报制度,加强考勤考核,逐次登记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培训及组织生活的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情况严重的人员采取整顿措施,进行组织处理(1分)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3分)

    1.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2分);
    2.严把发展党员端口,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按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数,积极完成发展党员工作(1分);

6.落实谈心谈话、报告工作制度(3分)

    1.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每年开展谈心谈话至少2次,针对性强、有实效(2分);
    2.党支部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情况(1分)。

四、规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24分)

1.“三定方案”制定情况(4分)

    1.根据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按时完成本企业及权属企业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职数核定,新增劳动用工计划按程序研究并报国资委党委备案(2分);
    2.人员流动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文件规定(2分)。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7分)

    1.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包括严格动议、民主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及个别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工作预告、召开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会议、开展个别谈话、考察对象撰写个人工作总结、查阅档案资料、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市纪委、综治、卫计、检察院等单位)、召开考察组会议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发布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2分);
    2.职数使用符合要求(1分);
    3.按规定开展公开选拔(选聘、招聘)及内部竞争上岗(2分);
    4.全程纪实制度执行情况(2分)。

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5分)

    1.从严落实干部(职工)档案管理相关文件制度(1分);
    2.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开展专项审核工作情况、档案管理情况(2分);
    3.“三龄两历”认定工作开展情况(2分)。

4.干部人事管理(8分)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重大事项相关活动请示报告工作。(2分)
    2.按照《中共宁德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对所持证件进行集中保管;对备案人员出国(境)按照文件要求流程进行审批,并在回国后及时收回证件(2分);
   3.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按程序规范做好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审批工作(2分);
   4.研究制定企业人才引进、培养、留才等措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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