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出资企业、闽东电力党委(支部):
经委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考评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市国资委党委将于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各所出资企业、闽东电力党委(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开展考评。考评结果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内容。
中共宁德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督促推动国企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的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推动市属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升,走前头、作表率,按照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基础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宁委办〔2018〕4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市属国企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以下简称“党建考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突出结果导向;坚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简便易行、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 开展党建考评的对象是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重点是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党组织。
第四条 开展党建考评要聚焦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注重实绩实效,突出关键指标,重点考评落实企业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等方面情况,具体内容每年由市国资委党委结合实际确定。
第五条 党建考评采取日常考评、实地考评、述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一)日常考评(10%)。对所出资企业、闽东电力党委(支部)日常性工作任务开展完成情况不定期专项调研,每年底进行汇总分析,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实地考评(80%)。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由市国资委党委成立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查看原始会议记录及能体现相关工作的原始资料,不安排听取工作汇报,视情况安排个别访谈、测验。
(三)述职考评(10%)。每年进行一次,各所出资企业、闽东电力党委(支部)书记每年向市国资委党委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述职评议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评重要内容。
实行工作奖惩制,对参与市级及以上理论宣讲比赛、主题征文、“微党课”评选等项目获奖的,以及企业党建特色品牌的经验做法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的,予以适当加分;对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年度内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的,予以适当扣分。
第六条 市国资委党委综合日常考评、实地考核和述职考核等情况,汇总考评得分,考核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得分的内容之一。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一级指标 |
考评内容 |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24分) |
1.党委重视抓企业党建(6分) |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2分); |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4分) |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评议报告及干部考核内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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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领导体制及经费保障(4分) |
1.健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抓好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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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问题整改及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5分) |
1.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指出问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上级点评、群众评议的问题,党建工作检查通报问题,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并认真抓好问题整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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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创新(5分) |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基层党建示范点、理论进基层示范点的培育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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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分)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分) |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中心组学习主线,加强宣讲宣传、深化研究探讨,持续兴起学习热潮(2分)。 |
2.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4分) |
1.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每次不少于2人发言,对市委要求学习的内容应学尽学,学习时间有保证(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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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4分) |
1.按照“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国资委党委和市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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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3分) |
1.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好四个准备工作;会上落实四个程序,按照要求撰写发言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报告和通报会议情况,并抓好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每半年通报整改落实情况(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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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5分) |
1.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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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32分) |
1.规范支部班子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5分) |
1.党支部设置规范、班子健全,按期换届(2分); |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分) |
1.严格按照规定,党支部每3个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个月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每位领导干部每年为党员讲党课至少1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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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党群共建、结对帮扶(3分) |
1.充分发挥党组织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党群共建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等活动,丰富广大职工文化生活(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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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10分) |
1.按照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部署要求,有序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取得成效(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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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3分) |
1.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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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谈心谈话、报告工作制度(3分) |
1.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每年开展谈心谈话至少2次,针对性强、有实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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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24分) |
1.“三定方案”制定情况(4分) |
1.根据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按时完成本企业及权属企业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职数核定,新增劳动用工计划按程序研究并报国资委党委备案(2分); |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7分) |
1.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包括严格动议、民主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及个别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工作预告、召开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会议、开展个别谈话、考察对象撰写个人工作总结、查阅档案资料、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市纪委、综治、卫计、检察院等单位)、召开考察组会议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发布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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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5分) |
1.从严落实干部(职工)档案管理相关文件制度(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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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干部人事管理(8分) |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重大事项相关活动请示报告工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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