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的说明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2016〕4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所监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规定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重大决策;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所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择所监管企业管理者,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所派出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国资委包括包括7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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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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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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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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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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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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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含派驻纪检监察人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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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含派驻纪检监察人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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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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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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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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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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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宁德市国资委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国资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国资系统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一二三”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把握“六个突出抓好”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服务中心城市建设,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国资系统应有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监管重点,提升国资监管水平。
(二)把握改革重点,全面深化国企改革。
(三)完善融资监管,加强企业风险管控。
(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企业人事管理。
四、国有资本经营调整预算数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2019年, 我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预计为9112.87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9112.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9112.87万元,其中:企业改制经费支出843.69万元,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1833.7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20.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814.85万元。
附件:1.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2.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