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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10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8-15 15:59 来源:宁德市国资委
陈思文委员:

《关于及时落实疫情防控纾困惠企政策,减免民办非企业租金的建议》(第202310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纾困惠企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突发新冠疫情,国家陆续发布一系列疫情防控纾困惠企政策。我委高度重视,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闽国资函产权202263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20223号)、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函》(宁发改函20227号)文件精神,2022年4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宁国资委202226号)文件,要求市属国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疫情减租工作。期间,我委通过公开政策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帮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为解决减租工作遇到的难题难点,我委还于2022年7月出台了《关于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政策解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减租政策进行更明确地解读和界定,进一步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抓节点细流程,把减租工作真正落地落实。2022年我委共召开减租工作部署推进会6场次,政策解读会5场次,其中与承租户面对面集中政策解读2场次。做到符合政策条件的每一个租户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感受到国企的社会担当,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德市属国企已完成减免909户,减免租金达2643.5万元,为支持宁德市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作出了贡献。

二、民办非企业是否符合疫情减租条件的问题

2023年2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确保减免房屋租金政策落实落地的通知》闽建房20232号)的第三项中明确“2022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确认以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机构公告为准。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承租国有房屋的,不享受本轮减租政策。”

我委也多次联系省国资委产权处和其他设区市国资委产权管理部门,至今为止,省属企业和其他设区市国企没有在2022年疫情期间对民办非企业减免租金。

综上,由于政策原因,民营非企业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本次疫情中承受了巨大的损失,但并不在2022年疫情减租范畴。今后,我委将继续关心关注该类群体租赁国有资产情况,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下,予以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附件:《关于确保减免房屋租金政策落实落地的通知》

闽建房20232号

 

领导署名:黄崇廉

人:章金明

联系电话:2292611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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