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深入的建议》(第1246号)已收悉。各位代表关于打通县级层面国企人才缺失的瓶颈和建立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经营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从用人机制办法激发国企经营活力,提升国企经营水平的建议,我委进行了认真地学习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到国企任职等建议
各位代表关于“允许行政事业编制具有经营能力的年青人到国企任职,保留行政事业编制,对部分工作能力出色的予以重点考察,允许回到行政事业单位提拔任职。打通县级层面国企经营人才缺失的瓶颈,激发年青人到国企任职的热情”的建议,已转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人社局办理答复。
二、国资国企人才岗位流通等建议
各位代表关于“县国资国企专题视察活动,发现国资国企中常存在人才在适应的岗位流通的问题”的建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理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目前,中央、省、县(市)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遵循的是分级管理原则,宁德市国资委代表宁德市人民政府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专司宁德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各县(市)区分别代表地方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专司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因此,宁德市国资委没有对县属国企履行出资人职责和监管的权限,但市国资委有帮忙指导县(市)区国资监管职责。
目前,宁德市属国有企业在劳动用工、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选拔引进国企类引进生、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系统内人员流动等方面的人事、人才政策已经相对完善。同时,宁德市国资委还制定《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所出资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市场引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指引》等多套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并在市属国企中职工“多轨制”薪酬发展通道,落实薪酬水平向技能人才倾斜,实施企业负责人“增量业绩奖励”等市场化人才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了市属国企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日常的工作中,市国资委也经常与各县(市)区保持联系,研究讨论企业薪酬人事制度,帮忙答疑解惑。下一步,宁德市国资委将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与各县(市)区国资委监管部门和企业对接,加强沟通、传授经验,共同成长,助力各县(市)区国资委监管部门尽早建立市场的国企经营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感谢各位代表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领导署名:郑建茂
联 系 人:游 颖
联系电话:2292659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