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市物资集团古溪仓库公开招租的请示》(宁交投〔2023〕118号)收悉。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宁德市蕉城南路105号古溪仓库共5处资产总面积约3970平方米公开招租,标的1-4用途为商业、仓储,标的5用途为商业、办公,租期两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租金按季度缴交,实行提前预缴,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一个季度租金(不计息),招租底价不低于正式评估价。
二、出租底价须委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市交投集团要督促市物资集团加强日常监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场交易,不得转租。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