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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公交公司公交大楼附属楼一层693平方米 办公用房公开招租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3-09-11 17:06 来源:宁德市国资委

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市公交公司公交大楼附属楼一层693平方米办公用房公开招租的请示》(宁交投〔2023〕88号)收悉,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位于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公交大楼附属楼一层693平方米办公用房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功能定位为办公,租期不超过五年,年递增3%。租金每半年缴交一次,实行提前预缴制,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第一季度租金,招租底价不低于正式评估价。

  二、出租底价须委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市交投集团要督促市公交公司加强日常监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场交易,不得转租。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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