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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市交建公司京都商贸站前路南侧资产公开招租的请示》(宁交投〔2024〕40号)收悉。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交建公司将位于宁德市蕉城区后岗万安西路16-1号京都商贸区站前路南侧资产约2111.84平方米公开招租。租赁用途为商业,租赁期限两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含免租期10天,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实行提前预缴制,年递增3%,履约保证金按首年2个月租金金额收取,招租底价不低于正式评估价。
二、出租底价须委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市交投集团要督促市交建公司加强日常监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场交易。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